南京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资金数额变更提交5项材料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9-07 15:28:12 人气: - 评论: 0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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