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法人财产权及债权人进行保护的制度体系四:

作者: admin 日期: 2016-09-07 14:11:00 人气: - 评论: 0

瑕疵股权的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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