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京公司购买图书,对方给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让销售方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财税[2013]87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图书销售方不能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南京公司购买图书,对方给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让销售方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财税[2013]87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图书销售方不能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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