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资公司注销登记的条件及费用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8-22 15:15:46 人气: - 评论: 0

1、股东大会决定;

2、由清理组担任人签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登记登记请求书》;

3、审批部门对于企业登记的批复(运营期限已到的除外)复印件;

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实;深圳公司注册

5、海关出具的完税证实;

6、清理小组供给的并经股东会认可的清理(包含股东会、或清理小组委托会计法律机构的清理审计报告)报告原件;深圳公司注册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公章。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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