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统称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 字号查询 | • 名称核准 | • 办理预赋码 | • 前置批文 | • 办理外资批文 |
• 办理营业执照 | • 刻全套印章 | • 申领机构代码 | • 申领国、地税 | • 银行验资开户 |
• 实收资本变更 | • 财政许可证 | • 办理进出权 | • 外币账户 |
--外资注册提供资料(外文需要翻译原件各两份)--
1、投资者公证书(一式两份)
1)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一般是律师楼)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司法部)转递)
2、投资方的资信证明(一份)
由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内容包括企业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信誉
3、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外商独资不用提供)
4、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只是外资商业企业提供,自然人投资者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投资者不提交。
5、合作双方的协议(外商独资不用提供)
6、房屋租赁合同书(投资方签署的)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
--公司注册完毕资料--
• 外商企业设立批准证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公章、私章、财务章、刻章卡 • 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
• 机构代码证、代码卡 • 国、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 财政许可证 • 验资报告书(后续)
1、投资者公证书(一式两份)
1)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一般是律师楼)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司法部)转递)
2、投资方的资信证明(一份)
由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内容包括企业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信誉
3、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外商独资不用提供)
4、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只是外资商业企业提供,自然人投资者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投资者不提交。
5、合作双方的协议(外商独资不用提供)
6、房屋租赁合同书(投资方签署的)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
--公司注册完毕资料--
• 外商企业设立批准证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公章、私章、财务章、刻章卡 • 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
• 机构代码证、代码卡 • 国、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 财政许可证 • 验资报告书(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