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八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二条规 [更多>>]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无地址注册公司
页面耗时0.0308秒, 内存占用1.34 MB, 访问数据库8次
苏ICP备14057072号 a>
评论:南京**学校提供教育劳务的收入是否免征营业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八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二条规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