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南京企业全年一次性奖金分2次发放,是否可以?

南京企业全年一次性奖金分2次发放,是否可以?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员工第二次取得年终奖时不能再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应并入到当月的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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