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11-22 20:25:06 人气: - 评论: 0

  1.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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