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4、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文件;
5、全体发起人或全体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10、监事会主席的任职文件;
11、住所使用证明;
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13、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4、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