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信牌照申请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7-03 13:03:11 人气: - 评论: 0

根据《香港电讯条例》第9条
1.除无线电商牌照(放宽限制)」持牌人外,任何人士如要将无线发送器输入或输出香港,必须持有由通讯事务管理局(“管理局”)所批给的许可证。
过境物品及航空转运货物
2.《香港电讯条例》第9A及9B条豁免属于过境物品或航空转运货物的无线发送器进/出口的许可证规定。
转运货物
3.至于其它频别的转运货物输入/输出无线发送器的牌照及许可证的规定被《香港电讯条例》第9C条订明的转运通知书安排」所取代。

 

过境物品指:
(a) 纯粹为带离香港而被带进香港的物品;
(b) 一直留在将其带进香港的船只之内或飞机之上的物品。

2.航空转运货物指在进口及托运出口时均是以飞机运载的转运货物,而其自输入至输出的
期间一直是留在赤角香港国际机场货物转运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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