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预先核准名称延期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7-02 13:36:23 人气: - 评论: 0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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