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雨花经济开发区)国图地理信息产业园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7-19 19:36:27 人气: - 评论: 0

    一、产业园概况

        江苏国图地理信息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由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兴建。产业园位于雨花经济开发区,在中国(南京)软件谷内,属于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组成部分,享有开发区、软件谷和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多类政府优惠政策。
        产业园总用地面积约为13300㎡,内建“一主两辅”三栋建筑,容积率1.9,总建筑面积约25000㎡。作为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研发基地与总部运营基地,产业园将建设成功能完善、生态优越的软件研发基地和以人为本的开放型软件业社区。
        产业园将以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引导,着力进行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形成地理信息产业集群,打造成中国地理信息软件产业基地。并立足于软件谷发展目标与优惠条件,打造中国软件产业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和优越生态环境的优质综合服务平台。

    二、地理位置

        产业园地处雨花经济开发区与中国(南京)软件谷的核心区域,为南京市的地理中心,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捷。南京长江三桥、南京公路一环、二环、宁马高速公路、宁芜公路、宁芜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和规划建设的地铁8号线、12号线构成了区域优越的交通体系。
         两条快速通道(龙藏大道北延、滨江大道雨花段建设)的打通,将实现区域与河西新城的无缝对接,完全融入河西新城与奥体中心。

    产业园位于龙藏大道、凤集大道与龙飞路、凤舞路围成区域,临近龙藏大道与凤集大道交汇处,邻近雨花开发区办公大楼,周围建设与配套已基本成熟,小区位条件与小交通条件十分优越。



    三、产业园布局

        产业园为“一园三楼”:综合研发楼(11层)、GIS研发楼(5层)和数字城市研发楼(5层),建筑密度不到25%,并配套有运动场地、与休闲绿地与辅助生活配套设施。

    *主楼:
    综合研发楼,每层建筑面积1424.8㎡,共11层,总面积15672.8㎡;另有负一层2350㎡。
    *辅楼:
    GIS研发楼,1层建筑面积677.1㎡,2-5层每层建筑面积700.3㎡,共5层,总面积3478.3㎡;
    数字城市研发楼:1层建筑面积677.10㎡,2-5层每层建筑面积700.3㎡,共5层,总面积3478.3㎡。

    四、优惠条件

        产业园位于中国南京软件谷内,享受政府给予软件谷的所有扶持和优惠政策。
    省政府给予软件谷专门的扶持政策包括:“十二五”期间,省软件专项资金每年补助软件谷2000万元,支持软件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布局向软件谷倾斜;支持软件谷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软件谷建设用地等等。
        市政府赋予软件谷独立的规划、建设、土地等审批权限;给予土地、财政收入等封闭运作政策;每年根据软件业务收入占全市的比重,从市软件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同比例经费,定向支持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等。
    除了省市支持政策之外,软件谷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的若干政策规定》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一)税收方面主要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1)新办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
    (4)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增值税

    (1)对经认定的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软件出口、服务外包(离岸)根据合同,享受出口减免。

    *营业税

        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

    *个人所得税

    (1)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中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由同级财政对其在本市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或汽车给予奖励,额度为其上年度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市财政实际留成部分。世界500强企业在南京设立软件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中国软件100强企业在南京设立总部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符合同等条件的,可连续3年享受奖励。
    (2)区内软件企业软件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主动申报纳税人员范畴),从其交纳的上一年度个调税区所得部分中,给予30%的交通房租补贴。
    (3)对引进的国内外重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其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南京居住的,其子女可由所在地政府优先安排实验学校和重点中学就读,同时,其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项服务优先安排。
    (4)对软件企业领军人才,经认定,可享受区优秀科技人才津贴;可吸收为政府咨询顾问,参加政府的一些活动。
    (5)每两年度评选市软件产业领军人物,经认定后给予表彰和每人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二)其他优惠政策(选录)

    1. 对通过CMM2级以上评估的企业分别给予20-60万元的定额奖励。
    2. 对被有权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对认定的“软件产品”,每件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
    3. 每年扶持20-30项重大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每项一次性资助30-50万元。
    4. 设立3000万元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重点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5. 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软件产业专项资金,并在此基础上逐年递增;对入选“雨菁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人才,分重点项目、优先项目、扶持项目三个层次,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扶持资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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