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概念

作者: admin 日期: 2015-01-15 13:30:41 人气: - 评论: 0

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的权力机关和意思决定机构,它除总公司委派的业务负责人(经理人员或支配人)外,各项重大事项要服从总公司权力机构或经营决策机构的决议或决定。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资本,其营运资金是总公司资本的一部分,分公司的财务核算虽然有其相对独立性,但不是完整的独立核算,其本身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其盈亏不直接向股东负责,只有总公司的统一核算向股东负责。
 
3.分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不能仅以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作为承担责任的界限,总公司应对所属分支机构的债务责任负责。分公司概念:公司的分公司是指在公司住所以外设立的,有营业资格而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需要审批的项目,在成立的当地工商部门审批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无地址注册公司

页面耗时0.0373秒, 内存占用1.36 MB, 访问数据库13次

苏ICP备14057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