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南京外资公司翻译件可以是公证书吗?

注册南京外资公司翻译件可以是公证书吗?答:可以是公证书,只要上面有中文翻译。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9-26 11:37:00

南京外资企业申请减资的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1、申请:到我局对外办事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由投资服务窗口受理。  (1)申请事项清楚,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在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9-14 11:02:1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减资)注册资本: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减资)注册资本:  (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本金数额的;  (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金额小于该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8-26 15:55:51

南京外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可否延期?

南京外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可否延期?答:可以。具体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8-23 15:32:47

江苏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适用于法律、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8-23 15:29:28

南京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

南京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  2、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新的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在境外公证后经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提供护照原件核对,不必公证认证。中方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8-20 20:48:22

南京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

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此处需特别注意不是无效而是不生效。尽管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不经审批股权转让就无效,但《合同法》第4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审批或者登记才生效的,不经审批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8-18 11:22:20

南京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

南京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合资企业法和合作企业法均规定不允许公民个人与外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允许因外资并购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内原有的个人股东继续存在,但不允许外商将其一部分股权转让给境内个人而形成有境内个人股东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存在。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8-18 11:21:34

南京外资分支机构如何给员工缴纳保险?

  我们是一外国公司驻华办事处的员工。去年一整年公司为我们办理了社会保险,今年不再为我们办理。询问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我们是办事处,不是一个公司,可买可不买,所以公司可以不帮我们买,请问是否如此呢?  外国公司,包括港、澳、台企业,在内地的办事处属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7-14 13:07:47

上市公司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

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  基本公式:  (1)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7-12 1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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