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禽生产经营公司注册的批准证书及批准部门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9-14 19:50:32 人气: - 评论: 0

种畜禽

生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05年主席令45号)

《种畜禽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3号)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省农业厅(牧兽医局)(生产)

1、种畜禽是指经过选育、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后代的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等;蜂、蚕的生产经营适用执行;种用的家畜家禽,包括家养的猪、牛羊、马、驴、驼、兔、犬、鸡、鸭、鹅、鸽、鹌鹑等及其卵、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

2、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市农业局(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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