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册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11-25 17:09:34 人气: - 评论: 0

新政前: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不同的公司类型,注册资本要求也是不同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要求: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2、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

  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4、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个亿;

  5、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个亿(子公司+母公司;母公司:5000万,必须有5家子公司)。


新政后:


认缴注册资金:


1、除法律中规定的相关的金融行业的企业外,可以实行认缴制度,股东需要在章程中备案

2、需要在章程中备注实收资本时间


 认缴制: 3月1日起全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的出资金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在章程中约定,登记机关不再收取验资报告。但企业需要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资金到位情况。


实缴出资时间再章程中约定,需要在企业的经营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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